一个“剧本杀”四人创作一人执笔 ,算谁的?

  一个“剧本杀”四人创作一人执笔,剧本杀算谁的算谁的?

  关于这起著作权纠纷 ,武汉法院这样判

一个“剧本杀”四人创作一人执笔,算谁的?

  武汉晚报讯(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钟亚伟)近年 ,个人“剧本杀”成为深受年轻群体追捧与喜爱的创作娱乐项目 ,越来越多的人执人参与到这种线下游戏中 。“剧本杀”剧本的剧本杀权利人是不是一定就是著作权登记人,剧本执笔人拥有哪些权利?业界众说纷纭 ,算谁的尚无定论。个人  

一个“剧本杀”四人创作一人执笔,算谁的?

  2月9日,创作本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,人执该院审理了一起关于“剧本杀”的剧本杀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 。算谁的法院认为,个人该“剧本杀”作品是创作多玩家参与角色扮演的剧本 ,参与“剧本杀”创作的人执人都是作者 ,即使主创人员私自去登记机关备案 ,也不影响其他参与人享有著作权 。 

一个“剧本杀”四人创作一人执笔,算谁的?

  林甲 、张乙、刘丙是武汉某桌游公司的合伙人,共同经营一家桌游店,需要大量“剧本杀”作品  。2021年3月,林甲 、张乙、刘丙和谢丁共同完成了一个剧本的创作 ,其中谢丁是主笔,林甲、张乙、刘丙共同参与了该作品的多次测试 、讨论,并不同程度参与了涉案作品的修改与完善 。

  剧本作品完成后  ,2021年6月,林甲和谢丁签订了一个《剧本版权转让合同》 ,约定自2021年6月10日以5000元价格 ,将涉案作品除谢丁人身权以外的所有权利转让给林甲 ,转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汇编权、电子发表权以及游戏 、文学、影视领域的版权等权利 。 

  随后,林甲在网上发了该剧本作品的海报 ,署名作者为林甲,并将该剧本在网络商城公开售卖,每套作品售价2000多元  ,2个月内就卖了20多套。

  但是 ,林甲不知道,谢丁虽然签署了剧本版权转让合同,仍以个人名义向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,取得了作品登记证书,注明谢丁是该剧本的著作权人。

  为此,林甲和谢丁闹得很不愉快,对簿公堂,要求确认剧本的著作权人 ,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。  

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,涉案作品系林甲 、张乙 、刘丙和谢丁的共同作品,谢丁仅为共同作者之一 ,在其已转让著作财产权份额的情形下 ,仍将自己登记为涉案作品唯一作者与著作权人,明显与事实不符 ,违反诚实信用 ,侵害其他共同作者的署名权。但是 ,谢丁在林甲公开售卖作品之前,将作品登记并存档于登记机关内部,社会公众并不能轻易获取作品 ,不构成对作品的首次公开 ,故谢丁的行为不侵害发表权 。同时,林甲在海报上没有署谢丁名,侵害了谢丁的署名权。  

  经过审理,法院判决林甲和桌游公司立即停止侵权,删除宣传海报 ,发布致歉声明,并支付谢丁维权合理费用8000元 。同时,判决谢丁向版权局申请撤销作品登记证书,并支付林甲维权合理费用2万元。  

  本案严格贯彻“实际创作”原则 ,客观认定真实作者及著作权人 ,有力保护了真实作者的合法权益 ,并通过惩处著作权不法登记行为,积极倡导诚信登记风尚,有效净化了“剧本杀”行业的发展环境,从而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
  (文中姓名均为化名) 【编辑:卞立群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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